吉娃娃为什么要比赛?
因为人类需要它们去比赛。 人类从狗的竞技比赛中获得了什么样的利益呢? 首先,人是通过观赏这些比赛来获取乐趣的——这一点与观看电视节目或电影没有什么不同;第二,在这些比赛过程中,人类可以从这些动物的身上得到情绪发泄的机会(这一点与观看暴力图像没有区别),比如看到一头强壮的公牛挑战一头凶猛的老虎时,人们会从中获得征服的欲望和快感;第三,从这些动物身上,人们能体会到超越其他动物的优越感,比如看到一只小老鼠被一只大老鼠追赶着东奔西跑,人会由此产生“我比它强”的精神胜利法。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人与动物之间的竞赛,人的主观意愿其实是要从弱小的动物身上获得自身的力量感和优越感。但问题是人之所以是万物之灵长是因为人具有想象力、思维能力和语言能力,因此人类可以创造出让动物们去竞赛的规则。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人不设置规则让动物去进行比赛,那么动物之间也会由于自然竞争而发生斗争甚至灭绝。比如,在自然状态下雄狮在与雌狮交配前会为了争夺雌狮而搏斗,公鹿会在繁殖季节为了争夺母鹿而打斗,雄蟹会在与雌蟹交配前为了确立统治地位而激烈斗争……所以,实际上人设定了动物之间的竞赛,从而让动物在人为设定的游戏里获得自然的竞争结果。
但是,人类是否一定要设定这样的竞赛机制才是合理的,这才是这个问题应该探讨的重点。